eBay海外倉大件及重貨物流評估規則
發佈時間:2021-04-26 14:15:34
親愛的賣家,
自2020年4月底eBay更新海外倉服務標準以來,大中華區賣家的海外倉綜合服務水準顯著提高,給海外買家帶來了穩定可靠的物流體驗。由於其產品特殊性eBay一直對於海外倉中的大件及重貨產品給予一定程度的特殊處理,以降低賣家的實際運營難度。近期,eBay通過對海外倉大件及重貨業務進行深入研究與評估,eBay賣家業務發展的實際需求與當前海外物流服務的總體狀況,決定進一步簡化針對海外倉大件及重貨的服務標準與評估方式,從而更有力地鼓勵和支持廣大賣家開展相關業務。
eBay海外倉大件及重貨定義:從海外倉發貨的長寬高任意邊邊長等於或超過100厘米/40英寸或者重量等於或超過10千克/22磅的產品(含包裝)。
eBay海外倉服務標準評估規則調整:
– eBay海外倉服務標準將不再對eBay可識別的大件及重貨產品進行合規刊登率、及時發貨率、及時送達率的評估
– 針對未收到貨糾紛率指標,評估時間視窗由原來的評估週前第四週-第三週調整為承諾最晚送達時間(Max EDD)在評估週前3週(大件及重貨和普通貨物均適用此評估時間視窗且統一考核)(舉例:以5月30日-6月5日評估週為例,當週考核的交易為承諾最晚送達時間在5月9日-5月29日的海外倉交易)
– 各指標合規率延用原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海外倉大件及重貨產品,eBay規定海外倉刊登可設置的最長訂單處理時間要求仍然有效(即物品所在地為英國時,賣家至多設置2天訂單處理時間;物品所在地為非英國的其他海外倉國家時,賣家至多設置3天訂單處理時間)。如賣家銷售的大件及重貨產品確實由於需要卡車派送等原因而無法滿足訂單處理時效要求,賣家可聯繫客戶經理向eBay申請至多7天的訂單處理時間許可權,且該許可權只可應用於大件及重貨刊登,非大件及重貨刊登仍需滿足eBay現行海外倉刊登訂單處理時間要求。
同時請賣家注意,由於大件及重貨產品往往具有高價值等特性,一旦產生交易糾紛,對買家的購物體驗影響極大,賣家更需控制好交易糾紛率的表現,以滿足eBay對於未收到貨糾紛率、物品與描述不符糾紛率、品類管理等政策的要求。另外,eBay再次強調,一切非誠信行為及使用不合規物流管道或服務的行為不被eBay所允許。
請賣家即刻開始行動:
為了盡可能全面識別大件及重貨產品,請賣家在做產品刊登時,為符合eBay大件及重貨要求的產品填寫準確的重量、尺寸資訊(填寫位置見圖1)。經資料校驗後被eBay識別為大件及重貨的產品將自動適用eBay大件及重貨評估方式。填寫虛假重量、呎吋資訊的賣家將面臨帳號額度清零等嚴厲處罰。
圖1:重量、呎吋資訊填寫位置
上述評估方式將於2021年5月30日-6月5日評估週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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