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退貨請求處理更新
為進一步簡化在eBay上的交易,買賣雙方間的退貨請求和相關調解處理有變更如下:
● 2020年5月起,若商品存在問題或與描述不符,賣方必須在買家提出退貨申請後3天內提供退貨標籤。
● 2020年6月起,若賣家位於德國以外但在eBay.de刊載商品,eBay建議賣家提供德國境內退貨地址,以便買家更迅速,更方便地退回商品。
2020年5月起,退貨變更生效。
2020年6月起,若賣家位於德國以外但在eBay.de刊載商品,eBay建議賣家提供德國境內退貨地址,以便買家更迅速,更方便地退回商品。
有何變化?若收到買家因商品與描述不符或商品存在其他問題而發出的退貨請求,賣家必須退貨並選擇作處理如下:
● 從eBay購買退貨標籤;
● 上傳賣家本身的標籤;或
● 賣家確認其發送退貨標籤。
除上述外,從買方處領取退貨標籤也是一個選項。
若賣家位於德國以外但在eBay.de刊載商品,eBay建議賣家提供德國境內退貨地址,以便德國買家可實現國內退貨或承擔退貨的費用。
中文翻譯僅供參考,原文連結請見:https://verkaeuferportal.ebay.de/verkaeufer-news/2020-februar/multi-nutzer-konto